按照教育部相关精神及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通知》(陕教疫控组发[2020]15号)和教务处《关于做好2016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通知》等文件要求,稳步推进疫情期间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现将我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关于做好2016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线上指导工作的预案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6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实践科【2019】19号)的整体进度安排,加强过程管理,督促学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工作任务,按照“学校统筹、学院主抓、灵活实施”的原则,实现“指导形式有变化、论文质量不打折、工作进度不延误”,确保学生如期按质顺利毕业。
二、对各教学单位和指导教师的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学校整体进度安排、专业特点及自身实际做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实施工作,落实具体时间安排和实现途径,并通知到全体毕业生和指导教师。
2.指导教师要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确保质量。指导教师应通过在线交流(QQ、微信、邮件等)和电话方式等主动联系学生,利用学校云课堂、腾讯会议、钉钉等平台,利用互联网资源,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料收集、文献查阅(在抗击疫情期间,学校为所有本科生开通VPN远程访问服务,登录用户名、密码与校园网上网账号完全相同。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链接:http://nic.xaut.edu.cn/info/11535/328136.htm)等相关开题准备和论文撰写工作。指导老师与学生沟通交流不应少于每周一次,及时了解学生工作进度,提出评价和指导意见。
3.对以实验、实践、实物制作等为主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确因疫情不能及时开展的,经指导教师与学生沟通,学院审核通过,有必要的可重新调整选题或调整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要求,学院汇总并统一报教务处备案。
4.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对毕业生的学术诚信教育,指导教师为查处学生学位论文抄袭、代写、买卖等学术不端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各学院应督促指导教师对学生论文的全过程指导。对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5、暂停所有校外毕业设计实习实践环节,待疫情结束后再行安排。
三、对毕业生的要求
1.疫情防控期间,全体毕业生不得擅自提前返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通过网络线上开展,并按学院具体进度和要求执行,不得降低质量要求。
2.毕业生应主动与指导教师沟通交流,按要求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定期向指导教师报告进展,接受指导教师和学院的指导及检查。
3.毕业生应及时主动关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安排,服从学校、学院及指导教师统一安排和指导,严格执行过程管理中的各项要求,对毕业设计(论文)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第一时间与指导教师联系解决,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实施。
4.毕业答辩时间安排原则上在学生毕业之前完成,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他说明
1.本预案是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实施,如不能保证按照我校规定原计划开学时间开学,则启动本预案,执行至恢复正常开学为止,后转为正常线下教学。
2、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返校或返校后需要隔离观察的学生按照本预案执行,直至学生返校或解除隔离后转为正常线下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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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2日
附件: bat365正版唯一官网2020年毕业设计总体安排
周数 |
内 容 |
要 求 |
2019年秋季学期 第19周 |
毕业设计动员、安排部署毕业设计 |
教学院长、系主任、指导教师参加动员安排部署 |
2019年秋季学期 第20周及寒假 |
完成一周的毕业设计任务 |
学生在不影响本学期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完成一周的毕业设计任务 |
2020年春季学期 第1-3周 |
毕业设计选题检查 |
1、各系上交题目汇总表 2、各系提交校外毕业设计学生的名单 3、各系提交毕业设计开题报告、任务书、进程表 4、校教学督导委员会进行审查 |
第4-6周 |
毕业设计进展自查 |
各系、所自行安排(以推动毕业设计进展、提升毕业设计质量为目的) |
第7-8周 |
毕业设计中期检查 |
指导教师自查、校教学督导委员深入现场进行抽查 |
第9-12周 |
针对中期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实施 |
各系、所自行安排 |
第13-14周 |
毕业设计查重检测 |
教务处组织毕业设计查重检测 |
第15周 |
毕业设计答辩准备 推选先进专业 |
1、各系进行毕业设计答辩准备,安排答辩时间、地点,并将具体安排报学院,学院汇总后报实践科; 2各系上报参加学校毕业设计评优的专业名单(比例为毕业设计专业的50%)。 |
第16周 |
毕业设计答辩 |
1、答辩时间原则上在16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及教务处有关人员检查学院毕业设计答辩情况。 3、各专业毕业设计答辩后提交如下材料:单位总结材料(作为单位评优依据)、毕业设计题目汇总表电子稿(必须有成绩,毕业审核用)及打印稿(系主任签字、盖章)、查重情况统计分析表、答辩情况统计汇总表。 4、各系上报“毕业设计优秀指导教师”名单、“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比例为参加毕业设计学生人数的1.5%-2%)、优秀论文摘要(不少于500字的电子稿及打印件)。 |
第19周 |
校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优工作 |
1、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抽查参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资料,并评选毕业设计(论文)先进专业。 2、学校审核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结果。 |
备注 |
单位评优抽查论文数为参评专业毕业设计人数的10-15%。 |